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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抱怨一下] 我應該賺到這筆錢的 ><

2008年9月3日 | 標籤: | |

這是一篇抱怨文
由於我們公司算是技術研發的單位
因此為了保持大家的創新活力所以會不時舉辦一些活動
比如說有名的"10%自由創新計劃"(後面簡稱10%)
顧名思義,他的意涵就是用工作時間的10%來創新提案
這個方法起自於3M公司的自由創意時間

回頭看看2007年我的檔案夾中提過兩個10%案子
一個是 冰箱轉轉盤(這個我到現在還是覺得有商業價值)
其中一個是 渴望購物車(DSC)
下圖是我當時的提案說明圖

簡單的說就是把我想要的東西放進去
當我逛街的時候他會自動比價
等到我想買的商品進入我的合理價格後
就會通知我的軟體應用


當時我得到的回覆是 本案新穎性低,提出的議題早已存在,解決方案未表現出新意,故不符合10%計畫要求。

而下面這個圖案與GoCart系統說明連結

則是Google替新手機平台Anroid舉辦的全球應用程式創意激發比賽
只要用他的開發環境寫出大概使用模式並加以說明即可
妳相信媽
這個東西達到了最高獎勵 美金$275,000
作者足足賺了這麼多錢
跟我當年提的六十萬台幣差粉多

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公司的其他比賽中
我想
以後大概不需要再參加公司的比賽了
有機會到外面拼比賽可能會好一點

現在我只能怪評審不同人摟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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